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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激励创新,制止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详细内容»
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总局决定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启用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由各地视已印制执照的存量情况,确定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详细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的通知
为经济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行为, 保障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质量,经局批准,现印发《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详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
为正确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明确和统一审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详细内容»
商标局关于新版《商标注册证》样式的公告
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解决实施后一标多类商标申请及原版注册证无防伪和打印颜色商标产生色差等问题,商标局启动了修改商标注册证样式工作,现就新版《商标注册证》样式作如下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一标多类及分割程序的理解与适用
一标多类,指的是申请人通过一份注册申请书即可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规模较大、商标申请注册量较大、申请类别较多的申请人可考虑采用一标多类的注册方式,这样能够节省工作量,其他申请人则建议仍然按一标一类的方式申请。详细内容»
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的法律适用
注册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均属商业标识权。相同汉字可能由不同经营者分别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注册或者作为商标注册,甚至会有经营者恶意“傍名牌”,故意将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进行注册或使用,误导公众。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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